本文轉自:來源:中科地信
2019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實施全流程、全覆蓋改革。2019年上半年,全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縮至120個工作日以內,省(自治區)和地級及以上城市初步建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數據平臺;到2019年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相關系統平臺互聯互通;試點地區繼續深化改革,加大改革創新力度,提高審批效能。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國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
《意見》提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要實現統一審批流程、統一信息數據平臺、統一審批管理體系、統一監管方式的“四統一”。統一審批流程時,實行聯合審圖和聯合驗收,對于驗收涉及的測繪工作,實行“一次委托、聯合測繪、成果共享”;統一審批管理體系時,整合各類規劃,構建“多規合一”的“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
以下內容是全國部分省區關于“多測合一”的政策和指導方法,請查閱。